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。 不喜歡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 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 很想靠近他,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他。 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。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,因為我們開始挑剔。 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 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。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,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, 埋怨幾句,也肯將就,因為只有這一件, 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,瑕不掩瑜!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。
~文摘
所有感情的直覺,是每個人的天性;愛了就是愛,不愛就是不愛。 相信了直覺之後就是經營,否則再堅決的直覺也都是枉然的。 人是感覺的動物,怎麼讓動物活著就是靠你的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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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成熟的愛是 -- 因為我需要你,所以我愛你 而成熟的愛是 -- 因為我愛你,所以我需要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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